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家电企业面临回收成本挑战
发布时间: 2019-01-03 13:18 4024 次浏览
按照相关规定,家电经销商和售后服务机构都有义务回收废旧家电,如果不接受生产企业委托或拒绝消费者交售废旧家电的,****可处以10万元的罚款,生产企业还应对消费者作出一定的经济补偿。同时,消费者不得擅自丢弃和拆卸废旧家电,而应交给家电经销商、售后服务机构或回收企业。《条例》将电视、冰箱、洗衣机、空调和电脑在内的5类废旧家电纳入首批回收处理产品目录。并提出由国家建立废旧家用电器回收处理专项资金,专项用于废旧家用电器回收处理费用的补贴。
该《条例》是国家发改委于2006年底立项的基础性研究课题,内容涉及“绿色材料”、“绿色设计”、“绿色制造”和“绿色回收利用”等电器电子产品整个生命周期的关键过程。在参考与调查了欧美、日本等国家在应对废旧电子电器产品回收再利用领域的做法方案,对电冰箱、洗衣机、电视、空调、电脑的40多个样品进行拆解试验后,课题组******对外公开了5种电子产品可回收利用率的建议值,其中电冰箱为73%,空调为78%,洗衣机为81%,电视为77%,电脑为80%。
参与这次课题研究的还有国内外的多个企业。海尔、海信、格力等20多家企业纷纷表示,《条例》出台肯定会给企业成本带来不小的压力,但企业会严格按照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,在生产过程中符合建议值。一位发改委相关负责人表示,《条例》还将通报给WTO组织,虽然条例将很快出台,但会有一个过渡期,**初的几年之内可能并没有强制性。
业内人士指出,《条例》的出台意味着废旧电子回收行业将告别无序状态,但也面临着许多难题。《条例》将废旧家电的回收和处理确定为以生产者责任制为主线,可是,目前生产者在产大于销的情况下,已处于微利润运作。生产者对废旧电器回收设施的投入费用非常大,回收的周期较长,一条电冰箱的回收生产线在欧洲报价为200万欧元以上。由此看来,企业在回收处理初期还不足以盈利。目前,青岛、浙江等地试点单位的情况都不是很理想,试点单位需要花钱去买电子废物,导致材料成本过高,收购一台废旧冰箱企业需花费近100元,而在国外则是免费回收。目前,中国式的回收处理厂的模型还没有形成,回收处理技术高,******引进不仅昂贵也不符合我国国情,不会带来巨大的运行费用。即使从国外花高昂的价钱引进了技术,但由于废旧家电不能实现有效回收,也会导致设备闲置。还有一个不能忽视的现状是,大部分废旧产品流向二手家电交易市场。更多的旧电器回收后,经简单修理被卖给了二手电器消费者,而不是分解加工成二次原材料出售给相关企业。因此,短期内仍然无法改变大量回收家电的小作坊对这一市场的侵扰。